为深入罗致高层修建火灾事故经验,防备和削减火灾损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所室内装饰装饰管理办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依据《江津区高层修建可燃雨棚和杰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举动专项工作方案》(江津府办发〔2021] 60号)等有关要求,决议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展开高层修建可燃雨棚和杰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本布告所称可燃雨棚和防护网是指装置在住所修建物窗户、阳台和外走廊上的构筑物或设备。
■二、高层修建装置雨棚、防护网的,应恪守以下标准要求:1.装置的雨棚和防护网原料及构件不低于B1级装饰用到的资料焚烧功能等级;2.防护网设置不能杰出修建外立面;3.应当契合城市规划、主体修建景象、安全等要求,需与地点修建风格和外墙色彩和谐;4.以户为单位设置的防护网应按照《高层住所防护网应急分散逃生口技能规则(暂行)》要求,开设2个及以上的应急分散逃生口(开口尺度不小于1米×0.6米),保证紧急状况下人员能安全地分散逃生。
■三、对既有且不契合本布告要求的可燃雨棚和杰出防护网,业主或使用人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自行撤除整改。
■四、2021年7月31日后,仍未撤除的不契合上述第二条规则的可燃雨棚和杰出防护网,将依法施行。
■五、整治过程中阻扰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