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系统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3月27日印发,自今年4月18日起施行。《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热情参加立体绿化建设,合乎条件的可申请补贴,最高300元/平方米。其中,《办法》也将窗阳台绿化纳入立体绿化范围。
《办法》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市民关注点在于:个人在自家阳台上种花养草可否申请补贴奖励?4月12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
《办法》提出,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都应实施立体绿化,并提出了相应的绿化指标。
此外,《办法》还鼓励充分的利用建筑物的屋顶、架空层、墙(面)体、窗阳台和构筑物顶部、棚架、桥体、硬质边坡等采用不一样的形式进行立体绿化。其中,窗阳台绿化是指根据窗阳台大小、功能,采用悬垂式、藤棚式、花架式、附壁式、花槽式等方式实施立体绿化。
公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初,深圳全市立体绿化总面积已超600万平方米,2023年深圳全市新增立体绿化36.72万平方米,2024年深圳全市拟新增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以上。
为鼓励各方热情参加各类立体绿化建设,《办法》提出通过综合立体绿化经费补贴、绿化指标折算、技术创新奖励、优秀项目奖励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补贴奖励,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给予经费补贴奖励。
经费补贴分为建设资金、养护资金两类。立体绿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在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可以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申请建设经费补贴;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超1年,不再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已享受包括水弹性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建设补贴范围,只可享受养护经费补贴。
按照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立体绿化养护适用指标的50%进行补贴。
《办法》发布后,引起媒体和市民群众的广泛关注。4月12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依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已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当给以经费补贴奖励。补贴对象为相应投资主体。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指出,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针对市民关心的经费补贴,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个人在自家阳台上种花养草不属于《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所以也不在补贴范围内。
自2018年起,深圳每年开展家庭“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对自家阳台、庭院、天台等进行绿化美化、增绿添绿,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共同为“绿美深圳”贡献力量,“最美阳台”相关资讯在美丽深圳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