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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信局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处理局请求处理宝龙智造园(G02203-0020号宗地)的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变,本次请求触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联的内容调整,首要修正内容为:
2.厂房首层1-1轴交1-C轴处景象花池安置调整、屋面1-15轴~1-17轴交1-E轴~1-G添加水池。
3.宿舍1-1轴交1-E轴处室外楼梯安置调整、2-14轴交2-G轴处添加室外景象台阶。
4.调整厂房与宿舍之间中心花园的安置并增设花架、调整室外景象花池及非机动车位安置。
以上修正内容详见云线圈注部分,修正后的各项技术指标等仍契合有关规划及标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则,现对该项意图总平面图修正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本公示内容和修正前后总平面图一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处理局网站()及项目现场(龙岗区宝龙大街宝同路与宝龙三路交会处西北侧)同时公示。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正有任何定见和主张,请在公示期内运用实在名字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应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处理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造大厦)。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处理局将按规则处理同意手续。